2月18日,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第3期(總第494期)通告,檢出16批次不合格食品,其中,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。
抽檢信息顯示,這3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別為濟南市天橋區鮮鮮水果店銷售的龍眼,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;沂水縣申泰面包加工店加工的面包,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;濟寧豪宇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紅薯粉條(生產日期/批號:2024/1/1,規格型號:1000克/袋),鋁的殘留量(干樣品,以Al計)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。
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、防腐劑和抗氧化劑,具有漂白、防腐和抗氧化作用。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,但長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標的食品,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。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—2014)中規定,經表面處理的鮮水果中二氧化硫(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)最大使用量為0.05g/kg。
檸檬黃又名食用黃色4號,水溶性偶氮類化合物,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,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。長期食用檸檬黃超標的食品,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。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—2014)中規定,糕點中不得使用檸檬黃。
含鋁食品添加劑,比如硫酸鋁鉀(又名鉀明礬)、硫酸鋁銨(又名銨明礬)等,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、穩定劑使用,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。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,但長期過量攝入鋁超標的食品,對人體健康可能產生一定影響。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—2014)中規定,粉絲、粉條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(干樣品,以Al計)為200mg/kg。
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,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產品,控制風險,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,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