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沒有實際審核過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,前幾日,有粉絲咨詢進口預包裝食品中文標簽問題,系統學習了一遍,分享給大家,請專業人士不吝賜教。
進口食品的包裝標簽不僅是消費者了解產品信息的關鍵渠道,更是確保食品安全與合規性的重要環節。進口食品的包裝、標簽及標識必須嚴格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以下是進口預包裝食品中文標簽制作的詳細指南。
一、進口前注意事項
(一)材料準備
根據海關總署2019年第70號公告,自2019年10月1日起,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管模式由備案制改為抽查制,進口商需負責審核中文標簽的合規性。進口商應在進口前向出口商索要產品原文標簽及相關證明性材料,提前完成中文標簽設計制作,以提高通關效率。
若進口預包裝食品被抽中現場查驗或實驗室檢驗,進口商需向海關提交以下材料:
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原件和翻譯件。
進口預包裝食品中文標簽樣張。
進口商、經銷商或代理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若標簽中強調特定內容(如獲獎、獲證、法定產區、地理標識等),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。
若標注營養成分含量,需提供符合性證明材料。
(二)合規審查
進口預包裝食品應符合我國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,包括GB 2762、GB 2763、GB 2761、GB 29921等通用標準。
配料成分應符合國家規定,注意新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,確保原料在我國可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,食品添加劑符合GB 2760、GB 14880標準。
中文標簽應規范,符合GB 7718、GB 28050、GB 13432等標簽標準及相關公告要求。
二、中文標簽檢驗審核依據
中文標簽的檢驗審核主要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,以及GB 7718、GB 13432、GB 28050、GB 2760、GB 14880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應產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
三、中文標簽要求
(一)核心要素
進口預包裝食品中文標簽應標明以下事項:
食品名稱。
配料表。
凈含量和規格。
原產國或地區。
生產日期和保質期。
貯存條件。
代理商、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。
營養成分表。
其他法律法規或標準規定應標明的事項。
(二)具體標示
1. 配料表
外文配料表內容需在中文配料表中有對應,且需包括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和標準應標注的內容(包括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入的水和單一原料等)。
2. 原產國/地區
應如實準確標示原產國國名或地區區名(香港、澳門、臺灣標注為原產地),若為進口分裝食品,還需標注分裝地。
3. 生產商與進口商信息
雖不強制標示生產商信息(原有外文的生產者信息無需翻譯成中文),但建議標示以提升產品信息全面性;進口商信息必須標示完整。
4. 生產日期與保質期
標示格式應符合GB 7718規定,加貼中文標簽上的日期應與原包裝噴碼日期一致。
對于只標示保質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,企業需根據這些信息正確計算出生產日期。
5. 產品標準代號和質量等級
可免于標示,但若與我國某類食品質量等級相符,可標注對應等級。
如果標示了產品標準代號和質量(品質)等級,應確保真實、準確。
6. 在華注冊編號
自2022年1月1日起,必須在內、外包裝上標注在華注冊編號或所在國家(地區)主管當局批準的注冊編號。
7. 認證標志
確認認證機構是否為中國國家認監委批準或互認的機構,外文認證名稱需準確翻譯。
8. 其他信息
根據相應產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、部門規范性文件或新食品原料特別要求標示相關信息。
(三)標示方式
中文標簽可同時使用中文和外文、繁體字,但強制標示內容應全部用中文標示,推薦標示的內容可以選擇標示。中文與外文含義應基本一致,外文字號不得大于中文字號。
加貼中文標簽應符合GB 7718要求,粘貼在醒目位置,不得與原外文標簽內容沖突;原外文標簽的圖形和符號不應有違反GB7718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內容。
對于進口保健食品、特殊膳食用食品,中文標簽必須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。